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向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考生须注意如下事项:
1.申请时间:2019年2月2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受理时间请查看各招生单位公告。
2.申请要求:考生须向招生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附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
3.复核内容: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评、漏统分以及各道题得分相加是否正确,评分细则及其执行情况不属于复核内容。
4.复核方式:(1)统考科目由各招生单位汇总申请复核考生名单后上报广西招生考试院,由广西招生考试院对统考科目各题给分、统分情况进行复核;(2)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由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有关人员会同纪检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复核。
广西招生考试院将于2019年3月1日前将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结果统一反馈给各招生单位,由各招生单位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广西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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